10.3969/j.issn.1001-8204.2008.05.031
秦"所取荆新地"与苍梧郡设置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南郡卒史盖庐、挚田、叚(假)卒史目鸟复攸广隼等狱簿>载录的秦代案例文书,具体反映了秦灭楚国的战争进程与秦时苍梧设郡的历史事实.秦令中称秦"所取荆新地",应指秦攻取楚之"陈以南至平舆"、"淮南"、"荆江南地"等地,是相对于公元前278年秦"越宛有郢"置南郡的楚地而言的;"苍梧"之地由楚入秦为郡,成为秦所取荆(楚)之"新地",不应超过秦始皇二十六年,抑或即二十五年王翦"定荆江南地"时设置.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秦代、苍梧
41
K233(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8-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