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204.2007.05.012
单位身份犯初论
作为一类犯罪的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刑法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传统刑法理论中的身份犯概念只包括自然人实施的身份犯,不包括特殊单位主体实施的身份犯,这是不全面的.特殊单位主体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具备的影响定罪量刑的特殊条件即单位附属条件,就是单位刑法身份.单位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即特殊单位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单位刑法身份作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它除具有身份犯一般的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如下两个特征:身份犯属概念特征;单位主体特征.根据现行刑法中单位身份犯的立法,单位身份犯可分为:单罚制的单位身份犯与双罚制的单位身份犯;明文规定式单位身份犯与暗含式单位身份犯.
刑法身份、单位刑法身份、单位身份犯
40
DF639(刑法)
2008-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