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204.2006.02.038
《史记》中"酷吏"词义的文化解读
儒家主张的"以民为本"有人道主义(以人为本)的因素,所以宽大为怀;法家"以法为本",难免冷酷无情.这是两种文化的分歧.我们从这个角度重新认识"酷吏"之"酷",认为:1.视酷吏为"残酷的官吏"是一个误解.按<史记>本传,酷吏的本质特征是"刻深少恩",即"冷酷",而非"残酷"."残酷"只是个别人的行为,不能代表整个群体;2.他们的"刻深少恩"与法律的准确性、客观性有必然联系,并非个人阴暗人格的表现.但由于传统社会提倡"仁治",致使人们对<史记>中的酷吏存在误解和偏见.
酷吏、武健严酷、刻深少恩、冷酷、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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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6.2
200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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