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204.2003.05.008
信用缺失与权利义务的失衡
权利与义务是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也是信用关系的基本内容.信用虽然表现为对于人们交往活动的基本义务要求,但其实质却是对于权利的承认与尊重,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信用秩序赖以建立和维持的基础.社会信用缺失的根源在于权利与义务的分裂和背离,因此 ,重建信用的核心在于为守信者提供利益保障,使背信之人受到应有的制裁,恢复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在信用秩序的重建过程中,制度具有关键的作用.只有道德的价值导向与制度的利益导向的有机结合,社会信用秩序的重建才有希望.
信用缺失、权利、义务、利益保障、利益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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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82-02
2004-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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