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204.2002.06.005
文学理论的科学性释疑
@@ 当有人认为把文学理论归属于理论科学是"不妥或错误的说法"[1](P420)时,我们就得追问"科学"一词的规定性及"科学"的划界问题.历史上,关于"科学是什么"和"什么是科学"的问题,人们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古希腊文中没有"科学"一词,但有"知识"一词"зпюгици",该词后来逐渐获得了"科学"之义.在拉丁文中,"科学"一词写作"scire",广义上即指"知识"、"学问"等意思,英文的"science"、德文的"wissenschaft"、法文的"scientia"及由英文"science"翻译过来的中文词语"格致",都是由拉丁文的"scire"衍用而来."科学"一词出现于我国,是在人们认识到了"格致"与"science"含义上的差异之后,由康有为在1885年最初使用了这一词语.十余年之后,严复在翻译<天演论>等著作时也把"science"译为"科学",才使得该词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显然,在汉语语境中,"科学"一词通常指自然科学,而与之相关的客观性、准确性、量化性等就成为"科学性"的基本规定.
文学理论、反思研究、科学性、历史意识、中国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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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2(文学理论的基本问题)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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