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204.2001.01.005
试论中国的"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及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是相对于"自然演进型"法治道路而言的一种法治化道路模式,它是指一国的法治化运动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启动和推进的,法治目标主要是在政府的目标指导下设计形成的,是"人为"建构的,法治化进程及其目标任务主要是借助和利用政府所掌握的本土政治资源完成的.中国选择和走上"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是一种历史和现实的客观选择."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具有许多优点和长处,但在法治化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矛盾和潜在的危险.中国今后在法治实践中应着力思考和解决的两个问题是:一是在进一步强化"政府"权威,长期保持"政府"强大推进动力的同时,依法加强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最终实现"政府权力"和对"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和民主化;二是在坚持"政府推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和培植社会、民间法治资源,发挥社会、民间法治资源对中国社会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作用.
"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依法治国、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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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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