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674-4756.2006.19.029
华法令预防非瓣膜病性房颤患者脑梗死的临床观察
目的 探讨非瓣膜病性心房颤动(NVAF)患者中应用华法令抗凝预防脑梗死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方法 对符合本研究标准的200例NVAF患者随机分为华法令治疗组和阿司匹林对照组,治疗组100例,给予华法令3mg/d开始,监测凝血酶原时间(PT)及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连续观察4周使INR在1.8~2.5范围内,以后每月查1次INR.若患者需增加或减少药物或有出血倾向时随时再测INR;对照组100例,给予阿司匹林100mg/d,分2次服用.随访12~32个月.结果 治疗PT监测,第1、2、4、8周,与用药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随访期间,治疗组脑卒中的发生率为3.0%,对照组为14.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均未见明显的出血等不良反应.结论 非瓣膜病性心房颤动患者选择华法令3~4mg/d抗凝治疗是安全的,对减少脑梗死的发生有显著效果.
心房颤动、非瓣膜病、华法令、有效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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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06-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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