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签名法在电子病历中的法律适用
目前,在我国电子病历的推广应用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联邦政府正积极推行要求所有医生在2010年之前采用EMR(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电子化的病历纪录)系统.并于2014年之前建立全国医疗信息网络,实现病历数据的自由交换,节约医疗成本,减少医疗失误.在电子病历的发展过程中电子签名必不可少,电子病历技术的发展与电子签名技术的发展相辅相成,对于调整电子签名的法律<电子签名法>也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在调整电子病历的各个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文章就在对<电子签名法>在电子病历的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技术安全性与可靠性;电子证据的效力;电子签名认证;<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的适用;患者的隐私权保护;电子签名与电子病历的保存等进行分析,探寻其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电子病历、电子签名、电子证据、电子签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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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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