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板蓝根重金属的限量标准研究
目的 测定不同来源途径的南板蓝根重金属元素(铜、铅、镉、砷以及汞)的残留量,制定其限量标准,为补充<中国药典>中南板蓝根的重金属检查项目和检验方法,进一步完善南板蓝根质量标准的制定奠定基础.方法 用微波消解法对样品进行消解,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样品中铜、铅、镉的含量,采用流动注射氢化物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样品中砷、汞的含量.结果 重金属Cu、Pb、Cd、As及Hg元素含量的平均值分别为12.45,3.63,0.322,1.33,0.124,17.53 mg/kg.施用化肥的15号和购自私家药店的25号样品中,镉(Cd)和砷(As)元素含量均超过我国<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的限量标准,且汞(Hg)元素和重金属总量接近限量标准.结论 按平均值上浮20%计算,结合"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要求以及样品测量数据的分布规律,南板蓝根中Cu、Pb、Cd、As及Hg元素含量限度值分别暂定为不得过15.00 mg/kg、4.40 mg/kg、0.30 mrCkg、1.60 mg/kg及0.150 mg/kg,总重金属元素含量限度值暂定为不得过20.0 mg/kg.
南板蓝根、重金属、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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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84.1(中药学)
广东省科技项目2004B36001017
2010-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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