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08.2018.03.021
中国式管理的合法性问题探究
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进入转型期,学术界和企业实践者们开始反思过去将西方的管理科学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圣经”式科学的适用性问题,自此关于建立与中国文化相吻合的、由中国传统哲学所指导的中国式管理问题成为管理学界“百家争鸣”式的热点问题.管理科学有无国界之分?中国式管理欠缺的仅仅是在自然科学层面上的系统化?中国式管理的本质是什么,是停留在应用层面上的为解决现实中企业效率低下或止步不前的问题应运而生,还是应该继续停留在形而上的思辨层面为管理实践中的问题提供通论式的指导,又或是中国式管理已成为应用层面上的模式化与恩辨层面上的方法论相结合的代名词?以上一系列问题,呼吁我们要在对管理本土化问题进一步创新研究的基础上勿忘“初心”,对于中国式管理合法性做出符合现代理念的界定,仍旧是保证管理本土化研究路径沿着正确方向前行的核心问题,是不容忽视的.中国式管理的定位问题是验证这一学术名词合法性的基础性问题,在科学属性的实证主义范式下,中国式管理的根基很难合法,但在系统化的知识体系的“学科”视角下具备形而上的价值指导特质的中国式管理则有着得天独厚的合法优势,科学强调事物内在的本质规律或公理,是不存在地域划分的.因此,中国式管理的定位是有主次之分的,应以应然层面为核心,并建立对实然层面的指导,只有将二者有机融合起来的领域才是其立足之根本.
中国式管理、合法性、定位
C93;F279.2(管理学)
2018-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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