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适格路径 ——基于法经济学的分析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已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限于检察机关诉讼地位的尴尬、诉讼角色的困顿和程序性制度体系的缺失等困境的存在,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的发挥方面受阻.法经济学理论通过主张法律活动在于分配法律资源,并以经济学理论研究方法来分配法律资源.按照法经济学逻辑,相较于社会个体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这种类型诉讼更为符合经济效益.因此,以该理论为支撑,可以有效解决困境、破除难题,设计出一套科学规范的程序体系,成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方式摆脱掣肘、迈向突破的重要出路.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资格、法经济学
D915(法学各部门)
2016-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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