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31.2008.03.016
从出土汉简看戍边吏卒及服徭役者的丧礼
两汉时期,戍边或服徭役的地方都设有服丧人员的管理机构.服役期间,如果遇父母、大父母等亲属死,他们都要以令取宁,宁毕要销假;在丧期方面,西汉初期规定父母、妻丧为三十天,祖父母或者同产兄妹丧为十五天.汉宣帝之后,丧期有所延长,规定葬期为三个月,但是葬毕就要服役.如果服役期间这些人死亡,在归葬、袭敛、,賵赙、祭祀等方面,汉代也有详细的礼制规定.
汉简、戍边吏卒、徭役、丧礼
K24;F2
2008-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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