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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172X.2003.04.072

2起无证生产经营膨化食品案处理的启示

引用
@@ 由于近3年全国各地执法部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活动,一些触角敏锐的不法商贩为了逃避打击,将伪劣食品生产转入”地下”,其特点是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差,生产地点更加隐蔽,只要稍有一点点风声,即刻在一夜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2003年4月3日和4月7日,贵州省公共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贵阳市乌当区野鸭乡金鸭塘家庄和彭家湾菜场,各有1家利用陈化米非法生产销售五颜六色膨化小食品的”地下”作坊.

无证生产经营、膨化小食品、食品案、假冒伪劣食品、贵阳市乌当区、卫生监督所、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卫生状况、食品生产、生产销售、生产地点、群众举报、贵州省、作坊、野鸭、设施、商贩、六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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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04-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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