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2X.2003.04.007
1 092家厂矿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调查
@@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2003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49号)要求,我所于今年6月~9月开展了厂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厂矿企业、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条例、人民共和国、作业场所、卫生标准、监督抽检、国家、工作计划、卫生部、劳动者、防治法、预防、物品、通知、权益、控制、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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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劳动卫生)
2004-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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