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畜牧业经营主体生产效率的比较研究——基于锡林郭勒盟入户调查数据
近年来,我国牧区经营方式正在从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逐渐向专业大户、家庭牧场、联户、合作社、畜牧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方式转变.这对加速草牧场流转,扩大经营规模,吸收现代科技要素,提高规模效率和技术效率,推动牧区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锡林郭勒盟入户调查数据为基础,采用DEA方法,对普通牧户①、合作社牧户②、家庭牧场③、合作社家庭牧场④四者的生产效率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比得出,其生产效率由大到小依次为:合作社家庭牧场、家庭牧场、合作社牧户、普通牧户.本文认为培育家庭牧场以及各经营主体之间应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走合作化道路是提高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以此为依据对不同经营主体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生产效率、普通牧户、合作社牧户、家庭牧场、合作社家庭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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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1.5(经济学分支科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
2019-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