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非遗”法律保护机制的域外比较及启示研究
世界各国日益重视“非遗”保护,建立了众多的“非遗”保护组织并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在公法保护方面,各国重视调查与记录,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多样化的认定,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来源群体,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单独立法保护.在私法保护方面,很多亚非国家承认并尊重社区集体权利,并确立了公有领域有偿使用制度.域外经验对中国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启示主要包括:采取统一立法的立法模式、整体性保护的保护理念、重视专项立法、尊重少数民族与传统社区的主体地位、积极探索“非遗”私权保护路径等.
少数民族、“非遗”、法律保护机制、主体地位、域外比较、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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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8(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JJD850019
201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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