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西藏地方政教体制及职官制度考述
明代已形成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一、中央政府在西藏和周边地区的行政建置不仅包括明代在乌思藏、朵甘及俄力思地方的行政设置及其系属问题,更重要的是还包括乌思藏地方的基层建置.二、明朝所封藏区地方职官及其品秩有相当部分沿用了元代旧有的官职称号,同时也根据明朝职官情况变化设置了一些新的职衔称号,可依据<明实录>、<明史>等相关文献记载,对明初藏区首领所授官职封号名称进行系统归纳总结.三、明代乌思藏地方各政教势力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其地方政教职官名目繁杂,系统混乱.今据藏文史籍<新红史>、<贤者喜宴>、<汉藏史集>、<青史>、<萨迦世系史续编>等文献记载,对明代西藏地方政教职官制度名称职司等做系统考述.
明代、西藏、政教体制、职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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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8
2010-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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