栅格尺度的西藏自治区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综合评价
人居环境是人类发展的基础,科学评价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则是解决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前提,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本文基于已有人居环境适宜性研究进一步探讨了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综合评价的方法,并完成了西藏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综合评价.研究表明:①基于条件规则的综合评价法更适合进行西藏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综合评价;②西藏超过3/4的区域为人居环境不适宜地区,大部分分布在藏西北地区;临界适宜地区面积占比为16.78%,主要分布在一江两河地区、昌都市澜沧江上游以及山南和林芝北部地区;适宜地区面积占比仅为5.83%,集中分布在藏东南、一江两河和澜沧江上游的河谷绿洲地带;③西藏不同类型乡村居民点的分布与人居环境适宜性分区有很强的一致性,反映人类生活的乡镇驻地及村庄居民点分布占比随着人居环境适宜程度的增强而增加,代表高原牧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放牧点和古塔庙宇及文物古迹两类乡村居民点则反之,该结果进一步验证了本文西藏人居环境适宜性综合评价和分区的合理性与可靠性.
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条件选择、人居环境指数、综合评价、西藏
42
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资助项目;中科院战略先导A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39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