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土地产权制度下耕地利用综合效益对比分析——以黑龙江省富锦市垦区与农区为例
耕地利用综合效益是耕地粮食生产、社会保障和生态服务等功能的综合体现,反映特定土地产权制度与农地经营模式下耕地的综合产出能力.本文基于系统理论提出耕地利用系统框架,构建耕地利用综合效益评价模型,对富锦市垦区与农区耕地利用综合效益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①利用从经济、生态、社会3个方面构建由气候等12个要素组成的耕地利用系统,能够较为清晰地阐明耕地功能与效益内在关系;②受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等土地产权影响,农区综合效益高于垦区,农区社会效益明显高于垦区,垦区生态效益却显著高于农区,垦区经济效益略高于农区;③在农业生产和制度改革方面,垦区与农区应相互借鉴:垦区适度放宽农业生产管理行为,增强职工自主权,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农区适当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基础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综合效益、耕地利用系统、普通农村、国营农场、土地产权、富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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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10153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4YJCZH19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14B117;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D201401;博士后基金2013M530709,2014T70115.
201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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