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创新和理论解释——以广东省佛山市“三旧”改造为例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构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并结合广东省佛山市联滘地区的具体案例,从外部环境变化和集体行动两方面揭示“三旧”改造制度创新的激发和实现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土地要素相对价格、产权结构、政策法律限制和集体信念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原有制度安排变得不相适应,诱使相关行为主体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对制度安排进行修正,由此产生了低效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制度创新需求;同时,地方政府、开发商、村集体(村民)三大行为主体通过集体行动进行利益调整和再分配,最终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均衡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制度变迁成本,有效推动了“三旧”改造的实现.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外部环境、集体行动、“三旧”改造、制度创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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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7132230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编号:KJYQ20140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编号:11JZD031,13JZD01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编号:NCET-10-049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编号:71341036.
2014-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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