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减灾能力评价的洪涝灾害综合风险研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减灾能力在灾害系统中的作用与日俱增,不同的减灾能力对自然灾害灾情的影响可能很大.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认为在灾害系统结构和功能体系中应加入减灾能力要素,并提出灾害系统应由致灾因子、孕灾环境、承灾体和减灾能力复合构成.区域灾害系统功能体系由致灾因子风险性、孕灾环境稳定性、承灾体脆弱性和减灾能力抵御性复合构成,形成了文章提出的考虑减灾能力的洪涝灾害综合风险理论.该理论认为假定在孕灾环境相对稳定情况下,洪涝灾害综合风险与一定强度洪涝灾害发生的概率和一定强度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呈正相关,与灾害发生区域减灾能力的抵御性呈负相关,给出了洪涝灾害综合风险指数模型,并给出了致灾因子概率指数、灾害损失指数和综合减灾能力指数的具体表达公式.以淮河流域中游安徽段为例进行了实例评价,结果表明该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和方法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在积累一定时间的减灾能力评价数据基础上,可以对未来某区域的综合风险进行预测,为政府防灾减灾行政管理提供决策参考.本文以洪涝灾害为例研究了区域的综合风险,对研究其他类型的自然灾害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用价值.
减灾能力评价、洪涝灾害、综合风险、淮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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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2008BAC44B04,2008BAC44B01;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与恢复重建标准研究”201010261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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