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地区城市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评价
在鄱阳湖地区城市化和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凸显。本文基于这种背景,构建了鄱阳湖地区城市资源环境质量及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赋权法和模糊隶属度函数法,对2007年,2008年,2009年这3年鄱阳湖地区6个城市(南昌、景德镇、九江、新余、鹰潭、抚州)的资源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给出资源环境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的计算模型,并划分出协调发展类型,对协调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鄱阳湖地区6个城市资源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协调性存在较大差别,南昌属于良好协调发展类资源滞后型,新余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类资源滞后型,景德镇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类经济滞后型,九江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类经济滞后型,鹰潭和抚州都属于中度失调衰退类经济受损型。
鄱阳湖地区、资源环境、经济发展、主成分赋权法、协调发展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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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063015;江西省社科"十一五"规划项目10YJ61;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GJJ11271;江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2010DR00404
2012-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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