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表观消费量法的中国碳足迹估算
碳足迹是化石能源消费产生的CO2排放量,用来衡量人类的能源活动排碳对大气环境和气候的影响.本文采用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推荐的缺省方法--表观消费量法.分别估算了1992年-2007年全国碳足迹,以及2007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碳足迹.结果显示,自1992年以来15年间中国碳足迹增长了近两倍,尤其是2001年以后,碳足迹的增长速度显著增加;其中固体化石燃料碳足迹所占比重最大,2007年达到82%;山东、江苏、内蒙等地碳足迹较大,青海、甘肃等碳足迹较小;目前人均碳足迹与世界上其他规模类似的经济体还有一定差距,宁夏、内蒙古、上海市等人均碳足迹较大,而海南、四川、广西的人均碳足迹最小;西部省份的碳足迹强度普遍高于中东部地区,其中碳足迹强度最大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最小的是北京市;碳足迹密度方面,上海市碳足迹密度最大,并且显著高于其他省份.从这些结果可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大增加了化石能源的消费,碳足迹从而增大.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实现低碳增长,中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碳足迹、表观消费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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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工业经济)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06BAC1880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2009CB42110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30770410
2011-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053-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