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7-7588.2006.06.013
耕地资源社会价值测算方法探讨——以山西省柳林县为例
本文以山西省柳林县耕地资源为研究对象,从剖析耕地资源社会价值的构成入手,按照耕地资源的社会功能,运用分解求和法、替代法、影子价格法等方法,分别从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失业保障、社会稳定等对耕地资源进行了价值测算.结果表明:柳林县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总量为152.52×108元,是该县当年耕地征用价格的10倍多,说明耕地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并在耕地资源总价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社会价值的构成来看,基本生活保障价值(Eb)占55.16%;失业保障价值(Ee)占20.57%;社会稳定价值(Vw)占24.27%,可见基本生活保障价值是耕地社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表明耕地资源承担着保障农民生存的巨大任务.从与该县当年耕地征用价格比较分析得出,每公顷耕地的基本生活保障价值和失业保障价值分别是其征用价格的5倍和2倍,说明当前耕地转用过程中,耕地资源的社会保障价值被低估.因此,本文提出提高耕地资源转用的社会成本是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和提高非农建设用地效率的有效措施.
耕地资源、社会价值、替代法、山西省柳林县
28
F3(农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17302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42500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4JZD0008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