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8141.2003.06.023
浅析政府对环境民事诉讼不适当干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污染纠纷在不断增加.由于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缺陷和环境行政执法的不力,很多纠纷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于是污染受害者不得不求助于环境民事诉讼程序.然而,政府部门对这些诉讼活动的不适当干预引起了一系列严重后果:降低了法律、政府和司法部门的权威性,加剧了环境质量的恶化,严重威胁了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不利于我国法制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文章着重探讨了种种危害后果,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政府干预的动机和法院软弱的成因,最后提出了初步的建议.
环境民事诉讼、政府不适当干预、严重后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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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2004-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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