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727.2021.05.004
推动职普融通
职普融通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内涵建设的重要维度,党和国家一直重视该方面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机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做出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合理比例,促进协调发展.鼓励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的高级中学."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同时指出"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这并不是说职业教育发展类型教育就与普通教育没有关系.相反,类型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是一个职普融通的体系.
职普融通
G710;G719.3/.7
2021-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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