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727.2009.11.013
从高职书记官专业毕业生素质缺陷谈合作办学
高职书记官专业毕业生在工作中暴露出的素质缺陷说明,忽略用人单位的需求与职业指导,难以造就适应司法机关需要的专业人才.在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应针对书记官专业对口用人单位的特殊地位和性质,积极沟通,在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实践空间提供等方面取得用人单位的支持.
高职、书记官、素质缺陷、合作办学
11
D91;R19
2010-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