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464.2002.05.003
首批国家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实践的几点经验与启示
从某种意义上说,设立国家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是一项创举.认真总结示范区建设的得失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土作出5点结论:第一,土地开发整理必须适应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第二,土地开发整理政府投资要体现公益性,其他社会投资要坚持有偿性;第三,土地开发整理应体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第四,土地开发整理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项目实施阶段各项管理工作;第五,土地开发整理必须在注重权属调整中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经验启示
S28(农田基本建设、农垦)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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