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464.2001.03.006
浅析矿产资源补偿费不是行政性收费的原因
@@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有资产权益的体现,是对已消耗的矿产资源的货币补偿,是实现勘查、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三者良性循环的保证,是国家赋予地矿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一项重要职责,并不是一种行政收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行政性收费、行政管理部门、资产权益、重要职责、有效保护、行政收费、良性循环、开发利用、货币补偿、勘查、国家、地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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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工业经济)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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