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81/j.cnki.jcufe.2022.11.006
财政生态补偿:一个理论逻辑
生态补偿是我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实施的一项改革举措,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生态补偿财政政策,但学术界对生态补偿的财政理论研究明显不足.研究财政生态补偿必须结合中国国情,笔者尝试从国家所有者和公共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视角展开研究.政府是国家所有者的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赋予了政府财产权利,政府以自然资源所有者身份向国有企业征收部分红利,以探矿权、采矿权等非税收收入的形式向部分开采企业征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金,并通过财政补助和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国家生态安全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社会管理者身份赋予了政府公共权力,政府应承担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和监督管理等职能.沿着这一逻辑,本文总结了我国财政生态补偿的实践,并提出今后要着力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国家所有者、公共管理者、财政生态补偿
F812(财政、国家财政)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
2022-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