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合约业绩目标设置与公司创新行为
基于我国股权激励政策背景, 本文以2006—2015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探讨股权激励合约中业绩目标设置对公司创新行为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 高管股权激励合约主要采用的业绩目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 并且当目标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相较于前三年行业均值的中位数时, 有助于激励公司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 即提升研发投入规模和专利申请通过的数量.同时, 相较于限制性股票, 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业绩目标设置与公司创新投入和产出的关系更显著.最终, 本文基于最优契约理论, 为股权激励与公司创新行为的关系提供了新证据.
高管股权激励、合约设计、业绩目标、公司创新行为
F275(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人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
2018-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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