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的改革方向
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导致省级政府普遍建立省联社体制,实施对农村信用社的行政管理,不仅缺乏产权基础,违背法人治理基本规则,而且不利于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2012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省联社要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的改革方向.目前社会上的主流观点是将省联社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以实现其淡出行政管理,这实质上是强化了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的行政管理,有损于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不是改革创新而是历史倒退.笔者认为,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的方向是将其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不仅有利于实现省级政府、省联社、农村信用社的互利共赢,而且更有利于强化省联社服务职能,推动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当前,可优先在已经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省份进行省联社改革试点.
省联社、农村信用社、行政管理、金融服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
F830.341(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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