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抵押融资模式与区域经验
各地推动的农地抵押融资机制设计呈现出纷繁多样的表象,提炼其中的共性和个性很重要,但已有研究存在缺陷.合约理论揭示出产权分割下农地融资局限,主要约束来自农地经营权抵押期限短,农地经营权理论和实际价值差异大,借款人违约的私人收益上升等.强化监督具有抵押品替代效果,三种监督形式中,同组监督的抵押品要求低于中介监督,中介监督的抵押品要求比银行直接监督低.四川经验以中介监督为特点,主要服务于规模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宁夏同心县是同组监督的典型,主要服务于小农家庭.两地试验绩效显示,强化监督的确能促进融资交易,区域模式选择共性在于强化监督;选择个性体现在监督形式差异.监督形式的选择受制于融资服务的目标群体、监督效率和区域资源禀赋.建议因地制宜设计区域融资模式;依据区域资源禀赋加强多元化农村担保体系建设及政策支持.
农地产权、抵押融资、机制设计
F832.43(金融、银行)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专项
2016-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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