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产业市场势力与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
笔者以新产业组织理论的“结构—行为—绩效”分析范式为逻辑主线,实证研究在现有市场结构下,我国光伏产业能否通过纵向并购行为改善企业绩效,研究成果对于帮助光伏企业走出当前困境拥有推广意义.笔者首先利用GMM动态面板数据度量我国光伏产业的市场势力溢价与规模弹性,并据此对该市场的垄断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倾销行为做出分析,目前尚未见国内学者运用动态面板数据定量分析光伏产业市场结构.在此基础上,为了探讨并购行为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笔者以光伏产业龙头公司天威保变为例,对其并购行为带来的投资收益与EVA进行协整分析,探讨光伏企业的纵向一体化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基于该方法分析光伏产业并购绩效在国内也属首次,它试图弥补传统比较静态分析法和CAR法存在的一些缺陷.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果认为:我国光伏上下游企业均未获得垄断利润且不存在倾销行为;并购行为对企业绩效有显著影响,但不是任何时期、任何形式的并购行为都会提升企业绩效.
光伏产业、市场势力、并购绩效、纵向一体化、新SCP范式
F272.3(企业经济)
北京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
2015-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