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实施背景下的地方融资平台转型与发展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因为其引发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而在近几年来一直备受关注和非议.在2014年8月31日的新预算法及10月2日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通过后,融资平台的存在价值和未来命运再一次成为人们质疑的对象和关注的焦点.而当12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限制城投债质押回购资格后更是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引发了机构投资者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恐惧.在这样纷繁复杂的新的政策环境和经济形势下,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澄清思想、指明地方融资平台的未来发展思路就显得尤为急迫和至关重要.笔者通过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诞生的经济根源、历史贡献及其现有体制环境下的不可替代性,论证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存在价值和不可替代性,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实际,针对融资平台存在的体制机制缺陷和问题,同时根据新的政策环境和经济形势,提出了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未来转型和发展路径的政策建议.
新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务、地方债管理意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与发展
F812.3(财政、国家财政)
2015-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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