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开放评析:2004—2009
自2004年1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生效以来,其附件和6个补充协议有关服务贸易政策安排在促进双方服务业合作和双边服务贸易发展方面成效卓著。本文着重考察了2004—2009年间内地和香港对外和双边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与态势,系统剖析了CEPA补充协议有关服务贸易的分阶段开放承诺,而后利用修正后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专门化指数比较研究内地与香港双边服务贸易整体和部门竞争状况,借以对CEPA框架下双方服务贸易开放效应作出全面评价。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开放
F722.9(中国国内贸易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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