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549.2008.10.006
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比较研究
本文首先对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从发行主体与信用保证、支付方向与支付范围、是否具有借币收费过程等方面的性质进行了比较研究.本文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货币具有交易媒介功能,是具有无限支付能力的全局货币;网络企业发行的法币预付充值型网络虚拟货币不是交易媒介,在性质上不是真正的货币,只是局部性单向支付工具;类似人大经济论坛币这样的纯粹虚拟货币在其虚拟经济系统中是双向支付工具,具有交易媒介性质,是一种有限支付能力的局部货币,但是其离开了虚拟社区就不再作为交易媒介,而最多可能成为倒卖对象.
虚拟货币、电子货币、支付工具
F820(货币)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07AeJG174
2008-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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