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549.2006.12.004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预算监督权的制度缺陷分析
各级人大的预算监督是预算监督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但多年以来由于诸多原因,人大的预算监督职能被严重弱化,其在预算监督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无法体现,甚至有让位于其他监督形式的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着重分析了阻碍人大充分发挥其职能的种种制度缺陷,以期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有所帮助.
人民代表大会、预算监督、制度缺陷
F812.3(财政、国家财政)
2007-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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