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549.2006.03.016
试析特别保障措施条款的非公正性与双重危害性
2002年8月13日,印度针对中国出口的工业用缝纫机针,启动了全球第一起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调查.随后,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对中国纺织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限制中国纺织品的出口,最近势头更加猛烈.日本、美国、欧盟、加拿大、韩国、印度等国家纷纷制定或修订了相关的国内法,以备在必要时采取特别保障措施.近期,波兰、巴西、哥伦比亚、阿根廷、南非等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做出决定,对中国纺织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专门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的频繁实施,已越来越显示出"团伙化"迹象,中国纺织品出口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本文就中国"入世"后遭遇的这个"阻击手"--特别保障措施条款产生的背景、不公正性、对中国及实施国的危害性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特保措施、中国纺织品、<入世议定书>
F740.4(国际贸易)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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