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549.2003.11.012
纳税信用理论研究
纳税信用评估工作在中国走的是"先实践,后理论"之路,纳税信用理论研究甚少,更不用说纳税信用评估了.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税收实践对税收法律关系的认识仍没有实现观念上的转变(即税收征管当局一直把纳税人当作被动的管理对象,而没有将自身视为一个公共服务部门,没有将征纳关系视为一种服务和被服务的合作信用关系),税收征管当局也没有很好地从公共产品和税收信用角度来理解税收的法律关系.因此,纳税信用评估在实践中遭遇一系列的问题.因而,本文试图从税收法律关系入手,从理论上对纳税信用加以浅探,以便能从观念上更好地指导我国纳税信用评估工作,推动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
纳税信用、纳税信用评估、税收法律关系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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