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549.2001.04.008
关于合并商誉相关会计问题的探讨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并购成本与被购企业净资产价值间存在差额的问题.我国的会计规范对该差额的处理作出了几种不同的规定,很不统一,影响了会计实务的处理和会计信息的公允表达.本文认为,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正视负商誉这一客观实在,将此差额确认为合并商誉;取消"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两个概念,统一对商誉性质的认识,以推动我国商誉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
合并商誉、负商誉、企业并购、合并价差、股权投资差额
F230(会计)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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