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不是一定要“当堂完成”
我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作文,就听到老师说“当堂写,当堂交”.六十年过去,中小学作文依旧强调“当堂写,当堂交”,甚至还有“当堂教,当堂写,当堂讲评”的公开课,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又是如何做到的,很难想象.中学的小作文给15分钟,要求学生写二三百字,大作文一节课40或45分钟,要求“不少于800字”,当堂写好,交给老师批改,仿佛从来如此,便成了规矩,不能动的.老师们有没有想过,学生走出学校后,能否保持这样的能力与习惯?如果没有,当年何以那样“从难从严”训练?为什么作文一定要“当堂写、当堂交”?为什么不能让学生从容地构思、自然地写出他的思考和情感?如果他“明天交”或“下星期一交”,是不是就培养不出作文能力了?
2020-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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