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154.2012.03.004
散文河里有规矩——浅谈散文教学内容的确定性
《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解释“散文”:是指除诗歌、戏剧、小说外的文学作品,包括随笔、杂文、特写等.我们知道,这不是一个合格的散文定义,它部分指出了散文的“外延”,而没有揭示散文的任何“内涵”.散文比较尴尬.小说可以有叙述视角、叙述者,可以有“人物”“故事”“环境”等三要素;戏剧可以有戏剧冲突、情节突转;诗歌可以有韵律、节奏……散文呢,散文有什么呢?有“形散神不散”,我们一直这样习惯性地指称散文的特点.但小说的“神”能“散”吗?诗歌的“神”能“散”吗?小说、诗歌的“形”就整齐划一吗?看来,“形散神不散”并不是散文的专利.那么,散文究竟有些什么呢?
散文、形散神不散、小说、诗歌、戏剧冲突、叙述视角、文学作品、汉语词典、叙述者、习惯性、三要素、专利、杂文、韵律、外延、随笔、人物、内涵、解释、节奏
I20;J9
2014-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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