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新课标视域下的教学评价思索
评价是课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评价,就没有课程与教学.就教学领域而言, 有效的评价既能促进教师的教,又能促进学生的学,还能促进整个教学方案的优化和完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在第六章"实施建议"下的"评价建议"中对语文教学评价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1.着眼于核心素养的整体发展;2.全面把握学习任务群的特点;3.倡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4.选用恰当的评价方式;5. 明确必修和选修课程评价的重点和联系.并且每一条下面都有相应的解说文字.学习与思考"评价建议"中的相关论述,有助于我们一线教师更好地理解课标,实践课标,反思课标.
山东省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课题"基于课程标准的 '学历案'编制与运用研究"YC2017221;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学历案'编制与运用研究"2018JXY1149
2019-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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