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德后刑与先刑后赏:两种早期刑德学说的比较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阐述了一种"先德后刑"的刑德相养理论,有的学者以韩非的"刑德二柄"加以解读,认为二者同义.法家讲赏罚,以商韩为代表.商鞅之学在这一问题上,主张"先刑而后赏".虽然黄老的"先德后刑"与商鞅的"先刑后赏"有相通之处,但黄老刑德概念的内涵远大于刑赏,二者在天人关系、人性驱动论等方面,也具有本质区别.韩非的"刑德二柄"与商鞅的刑赏治术并无二致,"因道全法"也非黄老思想.黄老刑德与商韩的赏罚之术并非同一思想体系,而《管子》务时寄政的"先德后刑"之说则颇具黄老学的气质与特征.通过对"先德后刑"与"先刑后赏"这两种早期刑德学说的比较分析,可以理清黄老与法家之间的思想纠葛,明确黄老刑德学说的思想独立性,并由此管窥战国时期的天人关系.
刑、德、先德后刑、先刑后赏、因道全法
B22(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BZS006
2023-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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