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报怨"还是"以直报怨":论道德行为中的情感因素
孔子认为一般人面对怨恨时,"以直报怨"优于"以德报怨".这体现出孔子注重道德主体的情感因素,强调人与人之间在情感层面的对等,而这一道德规范也因具备了情感基础而能更好地被践行.《道德经》提出"报怨以德",其内涵与孔子的主张有相通之处."以直报怨"与"以德报怨"的差异与张力提示我们注重道德主体的情感因素,并留意其具有的"情理兼备"的特质.这既能避免对道德主体、道德规范以及道德行为作抽象理解,又使得对道德主体及其行为的评价不会导向相对主义.唯有如此,才能在尊重道德主体的基础上,发挥道德规范的作用,落实道德行为具有的价值和意义.
以直报怨、报怨以德、情感因素、道德行为
B22(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学术骨干培育项目
2023-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