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的代表性与正当性
通过"代表"治理社会,构成了社会治理的一般形式.在传统的君主政体下,君主既在"君权神授"的意义上"代表"形上之天,又作为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担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职责.近代以来的政治形态以代议制为形式,其中包含无法摆脱的内在紧张.一方面,代议制中的各类政治人物首先以"选民"代表的形式出现,另一方面,他们又需要代表"全民"来看待和应对相关问题.在民主协商的形式下,人民成为中心,这一意义上的人民既是治理的主体,也是治理的对象.政治领域的代表性不仅涉及代表什么,而且关乎代表本身如何产生.在不同的时代和政治体制中,代表的社会性质不同,其形成的方式也各异.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与代表产生的方式相关,但又呈现更为复杂的形态.代表形成之后,如何具体地实施代表性?政治领域代表的正当性一方面体现于代表产生的方式(代表如何形成),另一方面又与代表的实施方式(如何实际地代表)相关.在社会治理活动中,"如何代表"这一问题体现于不同方面,其意义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多重展示.
社会治理、代表、正当性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曾子研究院、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哲学研究中心等机构研究项目
2022-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