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论“名义的本质”与“实在的本质”
名义的本质与实在的本质是洛克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名义的本质是各种可感性质的抽象观念,洛克以此反对经院哲学以实体形式作为个别事物的实在本质来规定事物的存在.实在的本质等同于个别事物的内在结构,在原则上是不可知的,它可被视为名义的本质在内在结构上的投射.洛克并不是一个本质主义者,他也不认为存在着自然种.洛克也未曾断言内在的结构就是波义耳式的微粒说,洛克只是将微粒说看作是较之于亚里士多德的本质说更为合理的解释.
名义的本质、实在的本质、自然种、反本质主义
B561.24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
2018-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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