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之辨——《庄子》内篇不言“性”释义
《庄子》内七篇本不言“性”,但学者普遍认为内篇之“德”即“性”.然而,庄子在诸子竞相言“性”的思想氛围中不言之,更应被解读为学理上的自觉选择.“德”与“性”在庄子那里是泾渭分明的两个概念,并呈现为三个维度的“德”“性”之辨:第一,在内涵上,“性”指向的是“善恶”之道德思考与伦理界定,“德”则试图超越“善恶之性”所导致的虚伪之弊与是非之争,而以“真伪”分辨存在方式的本真与非本真;第二,在性质上,“性”意味着人之“同然”与“实理”,指向着对群体道德的肯认,“德”则意味着独与、虚灵、自适的存在原则,呈现为对个体之殊异存在方式的追求;第三,在政治视域之中,同然之“性”构成了圣王展开“仁政”或“礼治”的现实基础与价值归宿,多元之“德”则是统治者应该尊重并涵蕴的生命本质,而非被教化或同化的对象.
庄子、德、人性论、真、善
B223.5(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8-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