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康德的相容论内涵的再思考
康德断言,人的意志自由与其经验性活动的必然性是相容的.学界对康德的相容论作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争论双方分别站在本体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立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并不断有新的代表和观点出现,而主观主义的解释成为了更为流行的解释.本文首先对康德的理性、行为、品格、意向等相关性概念进行分析,说明它们的对象都有本体和现象两个层面,梳理了理知的品格与经验性的品格的微妙关系,继而介绍和讨论相关学界争论中的重要观点与论证,最终说明,本体主义的理解,而不是主观主义的理解,才真正契合康德的相容论.主观主义解释尤其难以说明,理知的品格和经验性的品格如何统一于同一个主体,而前者又构成了后者的根据.这种解释通过理性本体与理知的品格不能被用于解释行为,来说明理性与理知的品格并无规定行为的力量,这也是不充分的.
相容论、自由、决定论、理知的品格、经验性的品格、本体
B516.31(欧洲各国哲学)
本文系教育部回国人员启动基金“康德在超验本体论与主观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研究”项目编号:212200009、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科研项目“康德关于纯粹理性理念实在性的思想及其意义研究”项目编号:310400071的阶段性成果.
2016-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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